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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加油站母站

公示信息分类:安全评价报告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加油站母站(以下简称:灌云加油站母站)是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加油站,位于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灌云服务区东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行政属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江苏沿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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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加油站母站(以下简称:灌云加油站母站)是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加油站,位于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灌云服务区东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行政属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灌云服务区20061019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连公消验第2006090,灌云加油站母站租赁灌云服务区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建设灌云加油站母站灌云加油站母站成立于2006117日,负责人为叶娟,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消防器材销售;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加油站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行业分类为:机动车燃油零售(行业代码5265

灌云加油站母站主要规模:占地面积约2000m2,有砖混结构站房一幢,占地面积126m2;罩棚1座,投影面积528m2,下设3台四枪汽油加油机(92#乙醇汽油和95#汽油)、1台柴油四枪加油机、2台柴油双枪加油机;埋地罐区一处,罐区内布置145m3双层埋地汽油罐(92#乙醇汽油)、145m3双层埋地汽油罐(95#汽油)、345m3双层埋地柴油罐(0#柴油);安装了汽油加、卸油油气回收系统、高低液位报警装置、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紧急切断系统及相应管线、电气、仪表、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等级划分,灌云加油站母站属于一级加油站

灌云加油站母站于2023821日领取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2023070436,有效期为2023821日至2028820日,批准内容:批准从事车用乙醇汽油(92号)、汽油(不含92号)、柴油、煤油零售业务。

灌云加油站母站20211025日领取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1025日至20241024日。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规定,自202311日起,柴油整类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加油站母站于2023216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连)危化经字00419),变更后许可范围:汽油、乙醇汽油、柴油。

由于灌云加油站母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所以该站应重新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上次领证至今,灌云加油站母站周边环境没有发生变化;平面布置图未发生变化,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叶娟,站长变更为何乃娟,专职安全员变更为王星

灌云加油站及子站共设员工20人,其中主要负责人为叶娟,站长为何乃娟、专职安全管理2兼职安全员2、加油14(子、母站人员统一调度管理)

灌云加油站母站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证等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该加油站已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在年度有效期内应急预案已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订,并于20221026日在连云港市灌云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灌云加油站母站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汽油、乙醇汽油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第7号,其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已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文件精神要求执行。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汽油、乙醇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灌云加油站母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废物。

灌云加油站母站在储存、运输、卸油和加油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车辆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要求,该加油站必须在领取新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前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受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镇江华东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加油站母站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为保证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评价组制定了安全现状评价计划,针对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加油站母站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对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加油站母站进行了详细的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检验检测报告等,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DB32/T3252-2017)的要求,以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编制了《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加油站母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本次申请领证的品种为汽油(危化品序号:1630UN1203)、乙醇汽油(危化品序号:1630UN3475)、柴油(危化品序号:1674UN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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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4-10-23
    •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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